水文地質

地下水水質的土壤污染調查的幾個方面

  土壤污染是指土壤中單個或多個成分的濃度與天然本底(或背景)濃度值比較,濃度增加了則表明土壤受到了污染;反之,則未受到污染。土壤質量,是指土壤中單個或多個成分的濃度與土壤質量標準比較,若濃度大于某級標準值,則表明土壤超過了某級質量標準;反之,則表明其符合某級質量標準。
  城市區域的土壤污染調查主要目的是針對土壤中的污染物對人體的直接危害或對地下水、農作物影響,土壤污染物對農作物生長的危害或污染物在作物顆粒或果實中的殘留影響等方面。
  識別污染物成分對土壤污染調查非常重要,也是評價和防控土壤污染的關鍵。土壤污染物成分是指對土壤環境質量造成威脅或對人類健康有影響的成分。因此,土壤污染物成分包括土壤質量標準中所列成分,具體可見《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GB 15618-1995)。土壤污染調查內容包括:
  1)土壤類型及其特征、土地利用類型等。
  2)各類污染源種類、分布狀況和主要污染物種類、濃度、排放量及排放時間等c
  3)確定土壤環境背景值或對照值。
  4)土壤污染現狀。
  5)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關系、途徑、氧化還原條件、污染物,特別是重金屬遷移至地下水的條件等。
  6)黏類等土類的過濾、吸附、離予交換阻隔作用調查。
  7)作為污染源的污染土壤可能對地下水地表水等環境要素的污染途徑等。
  8)土壤污染造成的危害與損失、防治措施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