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探技術

大陸科學鉆探的主要研究領域和立 項準則

  大陸科學鉆探的主要研究領域
 
  ICDP的主要目標是:通過獨特的科學鉆探方法,精確地了解地殼成分、結構構造和對地球資源與環境起著至關重要作用的各種地質過程。 國際大陸科學鉆探計劃的研究主題是:
 
  與地震、火山爆發有關的物理、化學過程及相關的減災措施;
 
  近期全球氣候變化的方式與原因;
 
  天體撞擊對全球氣候變化及大規模生物滅絕的影響;
 
  深部生物圈及其與各種地質過程(碳氫化合物的成熟、礦床的形成與地球的演化)的關系;
 
  如何安全處理核廢料和其他有毒廢料;沉積盆地能源資源的形成與演化;
 
  不同地質環境下礦床的形成;
 
  板塊構造的機理,地殼內部熱、物質和流體的遷移規律;如何更好地利用地球物理資料了解地殼內部的結構與性質。
 
  科學鉆探的立項準則
 
  波茨坦會議上確定,ICDP項目必須滿足如下要求:
 
  (1)全球性原則:項目應該是具有全球意義的世界地質項目,即項目應致力于研究重要的具有全球性意義的地質和地球物理問題,在世界范圍內選擇地學界公認的鉆探現場。
 
  (2)國際性原則:項目應該具有廣泛的國際合作、最好的科學家團隊以及可共享的資源,項目的實施須有助于技術創新
 
  (3)鉆探工作的必要性原則:所有項目必須通過鉆探方法才能順利進行,鉆探的深度根據實際需要可深可淺。
 
  (4)社會需求原則:項目應該具有適當的社會影響及工業界的合作。
 
  (5)實行項目負責制,項目均需經過同行評議,項目的科學發現應該在全球具有廣泛的影響。
 
  (6)深度經費準則:所申請的項目必須做好鉆探深度與經費預算的平衡,在管理和技術上必須滿足地學界的需求。
 
  國際大陸鉆探計劃的項目申請過程具有高度的開放性和嚴肅性。其開放性體現在成員國或準成員國的地球科學家均可在每年的1月15日前提出立項建議。但從立項提交到批準執行的整個過程又是非常嚴謹和嚴肅的。從立項建議到正式成為ICDP項目規定需要經過兩個階段。
 
  階段一:由申請人向ICDP遞交召開研討會建議或初步立項建議申請書(workshopproposal或preliminaryproposal),該申請書其實就是一個內容完整的設計申請,但還不是最終設計。該設計申請經過科學委員會(ScienceAdvisorGroup)充分評議與排序后提交到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Committee)表決是否可以資助。如果獲得資助,說明該項目的初步設計得到認可。申請人在ICDP的指導下,召開國際討論會(Workshop),研討會的目的是幫助首席科學家完善項目設計。
 
  階段二:項目申請人(首席科學家)根據出席研討會專家的意見,修改設計后,向ICDP再次提交一個完整設計(FullProposal),該申請需要再次經過科學委員會專家評議、排序和推薦,經執行委員會上表決通過,最終提交到理事會(AOG),在理事會上獲得通過的項目才能正式列為ICDP支持的項目。 圖2為ICDP項目從申報到批準執行全過程示意圖:從立項到實施鉆探,除去科學意義這一重要因素外,另外3個重要因素是資金來源、鉆探相關的設備以及管理。中國大陸科學鉆探工程從立項到實施經過了近10年的時間。
 
  大陸科學鉆探研究領域正在不斷拓展,得到ICDP資助的鉆探項目和研討會已經擴大到全球各大洲。據不完全統計,自1996年ICDP成立至2008年,ICDP共接收各種項目建議201項,研討會立項建議50項(包括不同年份重復提交的項目),已經資助科學鉆探項目25個,另外資助召開了30多個研討會。絕大部分受資助的鉆探項目涉及兩個以上的研究主題。中國科學家提交到SAG討論的項目建議有16個,提交到EC討論的有4項,其中中國大陸科學鉆探工程、青海湖科學鉆探項目和松遼盆地科學鉆探項目獲得了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