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質

缺水區人畜飲用供水水文地質調查內容

  (一)目的任務和調查類型劃分
  1.目的任務
  凡現有水量不滿足人畜飲用需求或水質達不到飲用水標準的農業區,均為缺水地區。在缺水區開展調查的目的是查明缺乏飲用水源地區的水文地質條件,為缺水地區飲水工程規劃與設計提供依據。其基本任務是:
  1)以村莊為單位,調查缺水地區的基本經濟情況、需水量、供水現狀、缺水原因等。
  2)在充分搜集與分析已有區域地質水文地質資料的基礎上,重點查其附近地區的地質一水文地質條件。其中主要是可供開采利用含水層(含水帶)的分布與埋藏條件,以及地下水的水質和水量。
  3)對缺水村莊擬開采地下水的井點布局、井深、預測水位、水質、水量'以及成井工藝設計或規劃等提出意見。
  2.調查類型
  可分為丘陵山區基巖缺水區調查、平原與盆(谷)地邊緣缺水區調查、黃土缺水區調查、沙漠缺水區調查;紅層丘陵缺水區調查;濱海平原和沿海島嶼缺乏淡水區調查;地方病水質惡化區調查;其他缺水區調查。
  人畜飲用供水水文地段勘查工作,一般不分階段進行。

  (二)主要調查內容
  1)在充分研究已有資料與遙感水文地質解譯成果的基礎上,以缺水村莊為中心開展面積性水文地質調查,并應有針對性地選用適宜的綜合物探方法,以取得最佳調查效果。
  2)詳細調查控制面積內所有的水點,實測井深、水位,選擇代表性水點進行抽水試驗與采集水樣。
  3)查明蓄水構造,包括地下水的補給、排泄與儲存條件,以及其他的控水邊界。
  4)在難以查明蓄水構造的缺水村莊,應根據地質一水文地質條件,加強綜合物探工作。
  5)在難以利用地下水源解決人畜飲用水問題的村莊,應調查提出引取地表水或蓄存降水等其他供水方案。
  6)對于地下水水質不符合飲用水質標準的地區,應提出可行的改善水質措施和建議。
  7)水文地質調查重點:
  a.黃土塬區應重點調查有供水意義的上層滯水及第四紀黃土下部的含水層;黃土梁、峁區應重點調查支溝溝頭掌形地匯水范圍與蓄水條件;地方病分布水質不良區應注意調查研究地方病與水土和地貌的關系,并重點尋找淡水透鏡體;當黃土層中的地下水水量貧乏時,應著重查明下伏基巖含水層的富水條件。
  b.沙漠地區。應重點調查風沙區可能集水地段的地下水賦存條件,查明沙丘中的淡水透鏡體,及沙丘下部沖湖積層地下水的分布。
  c.丘陵山區。丘陵山區缺水地段,多處于地下水補給區。在以裂隙水為主的地區,調查重點是斷層與裂隙的分布規律及其儲水性、控水性,巖漿巖及其巖脈與圍巖的蓄水性,分析地形、地貌對地下水的控制作用。在花崗巖區,應重視風化殼厚度與構造裂隙帶的分布的調查。
  d.巖溶分布區。應以查明巖溶含水層埋藏條件、巖溶發育程度及補給條件為調查重點。
  e.紅層丘陵分布區。應以調查風化帶裂隙水、淺層層間承壓水、溶蝕孔洞水等含水系統的水文地質特征,以及構造、巖脈、水系等控水因素,尋找最佳蓄水構造、富水段作。分布普通的風化帶裂隙水等分布區,宜采用“一戶一井”分散供水方式,以解決分散農戶的生活飲用水和庭院經濟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