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質

區域地下水動態監測網的布設

  區域性地下水動態監測網由國家級、省級、地區級監測點構成。
  監測網的布設原則如下。
  1)控制較為完整的水文地質單元,目具有供水意義和前景的地區。以國家主要農業區、經濟開發區和主要城市為重點。
  2)具有現實供水意義或開發利用遠景的主要含水層(組),以及與產生環境地質問題有關的含水層(組);對于部分次要開采層也應進行監測。
  3)依據地質環境背景和水文地質條件進行布設。主要布設在:
  a.主要平原區和盆地區;
  b.巖溶水具有供水意義的地區,以及已經產生或可能產生巖溶塌陷地區;
  c.大型紅層裂隙水盆地及山區基巖裂隙水具有供水意義的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