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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

國家能源局力促“可再生能源供熱”

  近幾年,我國北方地區多個省份出現了長時間大范圍的霧霾天氣,燃煤取暖導致北方地區冬季霧霾加重。為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在取代分散燃煤供熱方面的作用,4月18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可再生能源供熱意見》。
  一、可再生能源供熱發展情況
  1、目前形勢
  可再生能源供熱主要包括地熱能供熱生物質能供熱太陽能熱利用、清潔電力供熱等,其中風電清潔供暖為間接熱能利用,其余為直接熱能利用。供熱是人民生活和眾多生產活動的基本能源需求,在全球終端能源消費中供熱占到 50%左右,可再生能源供熱是供熱消費的重要方式。
  當前,我國居民供暖燃煤為主。截至 2016 年底,山西山東河南等省份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 80%左右,其中,燃煤熱電聯產和區域鍋爐房供暖等占 90%,可再生能源清潔供暖占 10%。同時,農村供暖基本以散煤取暖為主,農村是推進清潔取暖防治大氣污染難度最大的區域。
  2、發展現狀
  我國可再生能源供熱潛力很大。研究測算,我國可再生能源供熱潛力可達 30 億噸標準煤以上。地熱能資源潛力最大,據國土資源部 2015 年調查結果,全國336 個地級以上城市淺層地熱能年可開采資源量折合 7 億噸標準煤、全國中深層地熱資源年可開采量折合 19 億噸標準煤。全國可作為能源利用的農作物秸稈及農產品加工剩余物、林業剩余物和能源作物、生活垃圾與有機廢棄物等生物質資源年供熱潛力折合4.6億噸標準煤,其中,利用農作物秸稈等農林廢棄物供熱年利用潛力折合4 億噸標準煤。風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按照 10%電量供熱利用計算,2020 年可供暖 5 億平方米,折合 1500 萬噸標準煤。
  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勢頭較好。各地區通過開展試點示范財政補貼等方式推進清潔取暖新能源供暖已有一定基礎。新能源供暖面積在河北省超過7200 萬平方米,山東省接近 1 億平方米,河南省約 2600 萬平方米,山西省約1200 萬平方米。
  各類可再生能源供熱方式增長迅速,太陽能熱利用持續增長,風電清潔供熱生物質能供熱在示范應用的基礎上開始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地熱能的開發利用更呈現較快增長,各地因地制宜開展了可再生能源供熱的實踐。
  從實地調研情況看,可再生能源供暖已具備可行性。目前,每戶居民年取暖費支付 2000-3000 元,收費標準一般為 20 元/平方米左右。空氣源熱泵在執行工商業用電價格(按 0.75 元/千瓦時計算)時供暖成本約 34 元/平方米,如執行民用電價谷電價格,供暖成本可降到 20 元/平方米左右。中深層地熱能供暖在執行居民電價(按 0.5 元/千瓦時計算)時供熱成本約 20 元/平方米,均接近目前居民實際采暖收費。風電供暖在輸配電價顯著降低、風電企業提供一定比例低價電的條件下,供暖成本可控制在 25 元/平方米以內。如果清潔取暖電價進一步降低,中深層地熱能熱泵供暖可與現行燃煤取暖費用基本相當。
  可再生能源適合分布式利用,在解決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替代散煤方面可發揮重要作用。因此,在同樣的支持政策條件下,可再生能源供暖更具有優勢,在多種清潔能源取暖方式中,應優先考慮可再生能源。
  二、存在問題
  1、目前,我國供熱體制機制存在一些共性問題:
  一是城鎮供熱市場化程度低,城鎮供熱市場對社會投資開放不夠,供熱企業靠政府補貼生存,擁有新技術和成本優勢的可再生能源供熱企業很難進入城鎮供熱市場
  二是供熱計量及收費不科學,按面積向用戶收費的供熱企業獲取政府政策保護下的壟斷利益,按吉焦(GJ)向供熱企業售熱的清潔供暖企業的熱價受到壓制,兩個環節的投資收益相差較大。
  三是供熱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落后,建設投資缺口大,新建小區供熱、管網投資可由城市建設配套費解決,但老舊小區供熱、管網建設和改造無資金來源,農村地區的供熱、管網投資缺乏可靠資金渠道。
  2、可再生能源供熱領域存在一些特殊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
  ①缺乏清潔供暖統一規劃
  一是各地在制定供暖規劃中仍較少考慮可再生能源供熱,而且供熱區域早已劃給燃煤供熱企業。
  二是不重視新能源供暖
  ②可再生能源供熱缺乏支持政策
  在風電清潔供暖方面
  一是風電企業通過電網向電供熱企業售電受到現行電力交易和電價制約。
  二是大規模利用風電供暖需擴建配電網,需要國家投資政策支持
  在地熱能供熱方面
  一是地熱資源勘查程度普遍偏低。
  二是政府部門缺乏協調機制。
  三是地熱供暖項目用電價格執行大工業電價(0.75 元/千瓦時左右),導致項目投資回報期較長。
  四是地熱資源開發技術標準不完整,不能適應地熱開發利用的需要。
  在生物質供熱方面
  一是燃料成本高。
  二是沒有農林生物質收集補貼政策
  三是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缺乏與自身清潔環保特性相適應的專門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四是缺乏完整的專業化原料收集、運輸、儲存及供應體系,收儲運效率低,難以滿足規模化利用的需要。
  三、已開展工作
  針對傳統的熱電,國家能源局制定了燃煤電廠“超低排放”行動計劃,“十三五”期間,將對包括熱電聯產機組在內的燃煤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接近天然氣發電機組排放標準。目前,北方地區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3億千瓦,可分別減少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4.9萬噸、14.4萬噸、24.6萬噸。
  (1)風電清潔能源供熱是一種利用負荷低谷時段富裕風電電力的新型供熱方式,可發揮風電邊際成本較低的優勢,有利于緩解棄風限電問題和減少燃煤污染排放。為了緩解我國北方地區冬季風電并網運行困難,我國從2011年起開始加大風電清潔供熱的推進力度。
  近年來,我國先后要求吉林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河北新疆山西等省區編制風電清潔供暖年度工作方案,并將內蒙古自治區作為風電清潔供暖示范區,目前國家已批復內蒙古供熱方案,新增風電供暖面積470萬平方米,到2020年累計達到800萬平方米。同時,新疆吉林河北規劃了上百萬平方米的風電供暖面積。
  (2)在地熱能供熱方面,目前北京天津河北陜西等地已有一定規模的地熱直接集中供熱利用。截至2015年底,我國地熱直接利用等效裝機容量約為2250萬千瓦,位居世界首位。其中,淺層地熱能供暖面積達到3.92億平方米,相當于1400萬千瓦的等效裝機容量;中深層地熱供暖面積達到1.02億平方米,相當于500萬千瓦的等效裝機容量。
  編注:相比可再生能源發電,可再生能源供熱所受到的關注較少。隨著可再生能源的不斷發展和市場需求的增長,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將可再生能源供熱納入到地區能源發展的總體戰略和規劃,以促進可再生能源供熱產業的發展。而我國各地也正在積極規范相關產業實施方案,落實可再生能源供熱發展,自下而上完善可再生能源供熱發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