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評估

地質災害的概念及其內涵

  地質災害是指由于地質作用(自然的、人為的或綜合的)使地質環境產生突發的或累進的破壞,并造成人類生命財產損失的現象或事件。
 
  特點:突發性、多發性、群發性和漸變影響持久。地質災害的內涵包括兩個方面:致災的動力條件和災害事件的后果。
 
  動力條件:包括內動力地質作用和外動力地質作用,還包括人為活動對地球表層系統的作用,及人為地質作用。
 
  后果:只有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產生影響或破壞的地質事件才是地質災害。 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有火山、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緩慢性地質災害:主要有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壤鹽堿化等。
 
  中國地質災害的空間分布規律
 
  中國地質災害的區域分布具有東西分區、南北分帶的特點,海拔4000m以上的青藏高原、寒凍作用普遍,凍脹、融沉、泥流、雪崩等災害發育;第一級和第二級階梯地貌過渡帶,地形切割強烈,山地地質災害,如滑坡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分布廣泛,災度也高;西北諸省土地荒漠化作用強烈,東部平原除土地鹽漬化外,地面沉降巖溶塌陷地裂縫廣泛發育,沿海諸省,海水入侵、海岸侵蝕等強烈發育。
 
  地震
 
  地震是地殼運動的一種形式。 巖石圈物質在地球內動力作用下產生構造活動而發生彈性應變,當應變能量超過巖體強度極限時,就會發生破裂或沿原有的破裂面發生錯動滑移,應變能以彈性波的形式突然釋放并使地殼振動而發生地震。 天然地震:主要有構造地震火山地震和塌陷地震;人為地震:主要有水庫地震、深孔注水地震和爆破地震等。
 
  震級(M):地震震級以地震過程中釋放出來的能量綜合來衡量,釋放出來的能量越大則震級越高。
 
  烈度(I):地震烈度指地面及各類建筑物遭受地震破壞的程度,高低與震級大小、震源的深淺、震中距離、地震波的傳播介質以及地震區地質構造等條件有關 砂土液化
 
  在地震力作用下,bao-水沉積物和表土的突然振動或擾動能夠使看似堅硬的地面變成液化的流沙,砂粒懸浮于水中,土體完全喪失強度和承載能力。砂水懸浮液在丄覆土層壓力作用下可沖破土層薄弱部位噴到地表,形成噴砂冒水現象。
 
  斜坡變形破壞的基本形式有崩塌滑坡和流動。
 
  滑坡:在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等因素的影響下,斜坡上的巖土體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軟弱面“整體”或局部保持巖土體結構完整而向下滑動的過程和現象及其形成的地貌形態,稱為滑坡。一個發育完全的滑坡由滑坡體、滑動面、滑坡壁、滑坡階、滑坡鼓丘和滑坡裂隙等要素構成。
 
  滑坡的特征:① 表現為發生變形破壞的巖土體以水平位移為主;② 滑動體始終沿著一個或幾個軟弱面(帶)滑動;(如古地形面、巖層層面、不整合面、斷層面、貫通的節理裂隙面)等; ③ 滑坡滑動過程可以在瞬間完成,也可能持續幾年或更長的時間;④ 在較平緩的斜坡中仍可發生滑坡。
 
  滑坡的形成條件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和人為活動等因素。治理滑坡的方法主要有“砍頭”、“壓腳”和“捆腰”三項措施 泥石流地貌一般可劃分為形成區(包括匯水動力區和固體物質補給區)、流通區和堆積區三部分。
 
  巖溶地面塌陷概念機影響因素
 
  巖溶地面塌陷指覆蓋在溶蝕洞穴發育的可溶性巖層之上的松散土石體,在外動力因素或人為因素作用下發生的地面變形破壞。其表現形式以塌陷為主,并多呈圓錐型塌陷坑。
 
  巖溶地面塌陷是一種常見的自然動力地質現象,多發生于碳酸鹽巖、鈣質碎屑巖和蒸發巖等可溶性巖石分布地區。
 
  誘因:降雨、洪水、干旱、地震以及抽水、排水、蓄水等人為因素。
 
  形成機制:在地下水流作用下,巖溶洞穴中的物質和上覆蓋層沉積物產生潛蝕、沖刷和淘空作用,結果導致巖溶洞穴或溶蝕裂隙中的充填物被水流搬運帶走,在上覆蓋層底部的洞穴或裂隙開口處產生空洞。若地下水位下降,則滲透水壓力在覆蓋層中產生垂向的滲透潛蝕作用,土洞不斷向上擴展最終導致地面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