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評估

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強化管理。
 
  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性事業,是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之一。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部第4號令《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加強管理,確保規劃的實施。在各級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省、地、縣三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均應設置地質環境管理機構,并規定其主要職責,認真落實中央關于環境保護的基本方針政策,全面履行職責,開拓倉lJ新,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把地質災害監測機構落實到縣(市、區),地質災害嚴重的鄉村要有地質災害監測員。
 
  (二)大力加強法制建設。
 
  把法制建設放在首位,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集中力量加快法制建設步伐,基本建立起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2001~2005年擬制定以下法規、規章:
 
  (1)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法規)。
 
  (2)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章)。
 
  (3)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章)。
 
  (4)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管理辦法(規章)。
 
  (5)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辦法(規章)。
 
  (6)修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管理辦法(規范性文件)。
 
  (7)完善汛期地質災害預報防災制度(規范性文件)。
 
  2006~2015年擬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法及其相配套的城鎮與基礎設施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
 
  在努力推進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要積極引導、促進地方性法規的建設。
 
  (三)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協調。國家、地方及部門在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標納入相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
 
  (四)建立健全防治經費的投入機制。
 
  要保證規劃實施,必須要有相應的經費保證。遵照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和“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實行分級防治。國家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能力建設經費和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中央財政為主;各產業部門所轄建設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由各部門負責;廣大城鄉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以地方政府和部門、企業為主,中央財政為輔,多渠道投入。
 
  (五)依靠科技進步。
 
  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綜合能力。特別要做好致災地質體的綜合勘查、評價和評估,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提高災害信息采集和快速處理水平,建立災害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災應急能力。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特別要分輕重緩急解決地質災害防治中關鍵性的技術問題、難題。首先,要通過專門的研究,總結出斜坡穩定性、巖溶分布區地面穩定性判別的宏觀標志等,迅速提高群測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較長時間資料積累的基礎上,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判據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監測技術從試驗階段逐步過渡到實用階段;最后,要逐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理論研究、致災地質作用過程模擬與過程控制研究.以及地質災害監測儀器的研究。積極推廣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2005年以后要特別注意加強開發性治理地質災害的新技術、新方法研究。
 
  要充分發揮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
 
  相結合,組織科技攻關,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難題。
 
  要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吸收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六)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目前推行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管理制度,已為社會認可,效果明顯。為盡快完善管理手段,還必須推行地質災害防治目標責任制度、地質災害限期防治制度。
 
  (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保護地質環境和防災減災的意識與水平。
 
  大量的事實說明,群眾普遍對預防地質災害意識淡薄,防災知識缺乏,以使致災地質作用造成嚴重的后果。為此,必須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媒介,深入系統地介紹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經驗,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調動他們和廣大群眾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抵御地質災害的能力。當前要把宣傳的重點放在農村和鄉鎮。要集中力量辦好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及群測群防網絡建設培訓班,使全國致災地質作用威脅嚴重的700個縣(市、區)的地礦行政領導基本上都要掌握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規范。要用2~3年的時間,通過各種形式,把10000個受地質災害威脅最嚴重的村鎮的有關干部群眾輪訓一遍。